刚过去没多久的12月30号,青岛市审计局官网发布了一份报告,是关于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其中受到广大投资人关注的就是报告当中反馈的关于“城投公司债务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其中一条整改措施也是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就是“采取收回中介费、置换融资利率超过10%的非标类产品等措施,降低实际融资成本。”
首先,合法的中介费是受法律保护的,也不是审计一句话,说追就能追的;如果是涉及到利益输送的中介费用,那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到底是市场正常行为还是有问题的费用,那这个在实际认定当中就会存在很大困难。第二呢,虽然追回中介费用山东省不是先河,之前江苏省也搞过,山东省的其他地区也搞过,但是,山东省并没有像江苏省一样形成全面的常态化追缴,反腐追查力度一直不冷不热,只限在个别地区和城投公司开展。
现在青岛市要求收回高额中介费、降低实际融资成本,其实是一件好事,希望后续能产生连锁反应,引起全省开展反腐追缴高额融资中介费,形成合力。因为追缴高额融资中介费,确实有利于地方化债,减少投资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