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内蒙古打响化债第一枪
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九期至十一期)信息披露,拟发行金额663.2亿元。其中,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 (九期) 发行金额为274.4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0月1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十期) 发行金额为194.4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期;再融资一般债券(十一期) 发行金额为194.4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期。
据相关文件披露,此次内蒙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募集的资金没有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而是用于偿还2018年之前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意味着此次内蒙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是特殊再融资债券的类型。
而自2022年下半年第三轮债务置换结束以来,特殊再融资债就处于暂停发行状态。因此在此轮发行中,内蒙古是首个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的省份。
从以往来看,再融资债券主要是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即借新还旧债券;或偿还政府存量债务,用于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此次内蒙古拟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将用途扩大至“偿还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
业内分析师认为,2023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把“地方政府债务”口径改为“地方债务”,意味着此次一揽子化债方案除了发挥以往化解隐性债务职能外,也将解决城投平台经营性债务问题,即拖欠企业的账款。
9月20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央行表示,“指导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业内人士判断,除2018年六大化债方式外,估计增量措施主要有两个,一是大规模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置换,二是针对现存的城投平台经营性债务,大规模实施“展期降息”式重组。
02 一揽子化债方案
今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此后,相关部门都表态支持地方债化解并推出实质举措。
8月30日,财政部发布《2023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强调: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开好“前门”、严堵“后门”,持续较大规模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8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也指出:切实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体系,继续推动重点地区和机构风险处置,强化风险早期纠正,丰富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工具和手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今年6月-7月,地方已上报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方案,目前监管部门已初步批复方案及额度,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发行,可用于置换隐性债务,以缓释债务风险。特殊再融资债券额度将超过万亿,并向12个高风险省份倾斜。
03 特殊再融资债对市场有何影响?
有投资者认为特殊再融资债的大规模发行会在债券市场形成供给冲击。业内研究人员认为,所谓的供给冲击更多地形成于投资者心理层面,而对债券市场实际走势影响较小。以2015年置换债券大量发行为例,仅在当年3月初发行信息披露时因投资者恐慌情绪,债券市场收益率上行幅度明显,全年来看以10Y国债为代表的债券市场收益率依然处于下行趋势。
本轮债务风险化解,集合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多方利益相关方之力,深度参与旨在切实解决问题,对市场信心有极大的提振作用。而对于政府债务短期内处理方案仍然以隐形置换,债务重组为主。此次置换是第四轮,随着一轮又一轮的债务置换,融资成本必然会持续下降。对于投资人而言,未来收益较高、风险较为可控的政信类产品会逐渐减少,且买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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