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多名投资人称:其认购的北京一家央企信托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信托产品在T+1个工作日就正常兑付了,没有真正的“永续”。
随着永续债信托产品的持续正常兑付,曾经的那些质疑声,可以休矣!近日,有多名投资人称:其认购的北京一家央企信托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信托产品在T+1个工作日就正常兑付了,没有真正的“永续”。
信托圈内人了解到,投资人正常兑付的永续债信托产品,均为江苏地区的政信项目,融资主体是江苏地区的城投公司。通常提到永续债,一般都认为是永续债券。但是,信托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信托产品,合同上写的是“永续债信托”,是“永续债权”,不是“永续债券”。早期,不少投资人和推销人员以为永续债信托的底层投的是永续债券,是公开发行的那种永续债,实则不是,永续债信托的底层投的是永续债权。永续债权,是指信托计划投资于融资人发行的永续债权,或通过可续期信托贷款的形式向融资人融资,是融资人和信托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内含融资人赎回权”的一种债权。“永续债权”的概念最早用在地产类信托上。自2019年中以来,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和窗口指导,以严格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规模。于是,信托公司发明了永续债权、SPV、有限合伙、股权收益权等各种规避监管部门的概念,地产类信托普遍出现明股实债、永续债权等交易结构。2020年开始,受监管部门持续压降融资类产品规模的政策的影响,以房地产、城投企业为主要资金投向的融资类信托计划的发行继续收紧,部分信托公司将融资类信托包装成投资类产品绕道监管,涌现了各种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定向融资工具(PPN)等作为投资标的的“伪投资类”产品。城投永续债信托,从本质上说,仍然属于“伪投资类”的非标业务。永续债信托的发行流程,和非标类产品一模一样,没有新增任何环节,信托公司直接放款给融资人,区别是信托公司和融资人签订的主合同由《信托贷款合同》变成了《永续债权投资合同》。目前,发行永续债信托产品的信托公司也在增多。如中铁信托、百瑞信托、苏州信托、大业信托、华鑫信托等多家知名信托公司。在永续债信托产生初期,不少人质疑会不会真的永续下去,到期了会不会不还本?
之前归纳过永续债信托的风险是投资结构的特有风险,即:只有融资主体破产清算时,清偿顺序劣后于普通债权。正常情况下,信托公司和融资主体不会真的触发永续机制。从信托合同上看,信托产品理论上是永续的。但在实践中,是基本不可能永续的,城投公司不愿意,信托公司不愿意,投资人更不愿意。原因如下:信托公司在管控永续债信托风险上都有相应的措施。 有严格的城投准入标准。信托公司对发行永续债信托的主体有白名单准入条件,必须是优质地区、优质城投公司才可以发行永续债权,高风险地区的全部城投和优质地区的弱城投都不在白名单内。永续债信托项目的交易主体整体优于非标项目的交易主体。监管是压缩融资类信托规模,不是不准发行融资类信托,信托公司可以将融资类额度留给白名单之外的城投主体。 签订回购协议。信托公司和交易对手除了签订《永续债权投资合同》外,还会签订一份《永续债权回购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后无条件赎回。因涉及抽屉协议,不展开。触发利息递延的条件严格。如果利息递延,则不能向股东分配利润、减少注册资本等。只有平台大面积出现违约的情况下,才可能会展期。投资人的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现场维权。现在信托产品不能兑付,投资人首先会极尽夸张之词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然后找自媒体曝光,首先找的就是信托圈内人;再建维权群,去现场拍照片、视频,通过微信群、视频号、微博、贴吧、抖音等渠道传播。这样一连串的组合下来,对信托公司发行产品和城投公司再融资都会产生巨大影响,这是信托公司和城投公司不愿意看到的。另外,对城投公司来说,申请展期比重新发行一笔的总成本更高,而且还有负面舆情,影响整个地区的融资环境。所以,城投公司也不愿意触发永续机制。随着永续债信托产品的持续正常兑付,曾经的那些质疑声,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