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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家族信托专题

发布时间:2020-01-07 09:41:00   浏览数:251  
前言


       2018年家族信托的发展成为信托业务中的一大亮点,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信托公司数量由2013年的6家增加到2018年的33家,家族信托资产管理规模从2013年的十几亿增加到2018年的500亿以上规模,据相关机构预测,2020年家族信托规模有望突破6000亿,一些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业务也不断扩大,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建信信托等家族信托规模已经超过百亿,中诚信托推出赤诚传家、挚诚世家及悦诚颂家三大系列家族信托,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财富管理方案,打造独有的家族信托品牌已经成了信托公司的业务方向之一。随着监管的细化以及高净值客户对家族信托的需求,未来国内家族信托市场依旧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家族信托是什么


       虽然2013年的国内首单家族信托落地,但是监管部门从没有以文件形式对家族信托业务的形态做过明确定义。2018年8月17日,银保监会信托部向各地银监局下发《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简称“37号文”。在“37号文”中,官方首次对家族信托的定义、目的、内容、委托人、受益人和财产规模等关键要素作出了明确规范,强调家族信托是定制化的金融服务,37号文不仅给出明确定义,还是唯一的一个具体讲家族信托细分领域业务,这预示着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将越来越以正式的姿态进入历史舞台。


       “37号文”表示:“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成立的几大原则:


       可投入的资产不限于现金。包括:现金、企业股权、有价证券、不动产、艺术品、保险等。


       设定门槛金额。家族信托设立的门槛为1000万,避免一些机构降低进入门槛的不合规做法。


       首次认可以“家庭”作为委托人。允许夫妻共同设立一个家族信托,避免了因为委托人超过一人就可能被认定为集合信托的形式枷锁。


       纯自益的不属于家族信托。家族信托必须要有他益性质,不能是纯自益信托,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他益”是实现家族信托延续百年的根本,是资产有效隔离保全和实现财富传承功能的必要条件。


       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不属于家族信托。简单的资产配置信托不能叫家族信托,明确了家族信托和资管产品、专户投资的区别。


       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将家族信托从繁杂的投资规范中解脱出来,享受更大的投资自由度。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一直是官方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也就是说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财产是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的,这就是信托的风险隔离功能。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5条明确了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不能被诉讼保全。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再次明确了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即信托财产区别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财产,非法定原因不可以强制执行。


       得益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未来,在资产配置、财富传承领域,家族信托必将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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