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晚间,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当日接到相关监管部门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海航实业”)所持有海航基础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
对于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告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西部信托有限公司与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西部信托有限公司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4.3亿元范围内的财产保全,依据(2018)陕执保 10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基础控股所持海航基础公司股份22.49亿股,占海航基础总股本比例57.56%,冻结起始日为2018年11月30日,冻结终止日为2021年11月29日;冻结海航实业所持公司股份1.28亿股,占海航基础总股本3.28%,冻结起始和终止日同为2018年11月30日,与2021年11月29日。
其中,基础控股持有的57.56%股本皆为限售股,限售原因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解除限售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海航实业持有3.28%股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12月3日收盘,海航基础报收5.49元/股。照此计算,基础控股冻结股份价值123.47亿元,海航实业冻结股份价值7.02亿元。
对于此次司法冻结可能会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海航基础公告称,控股股东基础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海航实业所持有公司的股票基本都为质押股份,所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目前,基础控股及海航实业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海航基础公司股份的冻结。
西部信托公司为股份制地方金融企业,注册资本金6.2亿元人民币,由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陕西省产业投资公司、彩虹股份、宝钛股份、西飞公司等24家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其中,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为西部信托大股东,持股57.78%,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则为陕西省政府100%控股企业。
海航基础成立于1993年5月12日,2002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秋,注册资本39.08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及房地产项目策划及咨询、机场项目投资、仓储业(非危险品)、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及咨询服务等。